◎ 王璞
芥兰是我最喜爱的青菜,不过“青菜”前面要加上定语“广东”。只有广东才有芥兰吧?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到深圳之前,我不知世有芥兰。吃过一次之后,我就喜欢上它。及至到了香港,发现芥兰是一道酒楼家常皆相宜的菜,我就爱上了它。
我喜欢它甜中有苦,软中带硬。一点点的苦,脆生生的硬。而且多好看!是我最爱的深绿色,尤其刚出锅端上桌来的时候油光水亮,秀色可餐,让饕餮之徒也自惭形秽正襟危坐,道一声“惭愧”才下箸。
如果说莲是花中之君子,那芥兰便是菜中之君子。上酒席时它很讲究品相,去除了芜枝老叶,削掉了粗根硬皮,“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先焯一下水,整条整条地装盘码好,将蒜茸在滚油中爆香,不要让它转色,赶紧浇到菜上。于是乎翠绿之间一点白,真的是“质本洁来还洁去”。
我很少做这道菜待客。当然是功力不够。别看它只是一道小菜,考的是真功夫。像我这种烹调低手,就有再好的食材也做不出酒楼档次。且不说要耐心逐根处理,删削修整,让它粗细适当,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更别说制作时火候把握之精准,炒制手法之讲究,那真是分秒必争步步为营,一个闪失就全盘尽失,贻笑大方。
做家常饭我倒常常炒一盘芥兰,那就只管味道不管品相了,大刀阔斧撕去老皮、掐枝断茎,将它摘成一段段。也不焯水了,也不管火候了,跟着感觉走,下锅一顿乱炒,看看颜色差不多了,放盐、拌匀,出锅。家人见了,笑谓我“手段毒辣”。然而芥兰不愧是菜之君子,遭到如此野蛮对待,依然清香如故,美味不改。点点的苦,脆脆的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