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2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近期,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于3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巩固和拓展税收改革成果,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引导税法遵从,为广大经营主体特别是合规经营的纳税人营造更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记者了解到,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法律级次最高的程序法。现行税收征管法最近一次大幅修订是在2001年,距今已有24年。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共106条,较现行税收征管法新增16条、删除4条、修改69条。
征求意见稿更加注重与现行相关法律的衔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提升法律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比如,将“偷税”修改为“逃税”,与刑法相衔接;对接民法典、企业破产法,调整税收优先权顺位,有利于减少执行争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