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老虎坑垃圾焚烧场、余泥渣土受纳场、前进路穿衣戴帽试点等项目质保金和保证金公告
日期:03-22
老虎坑垃圾焚烧场、余泥渣土受纳场、前进路穿衣戴帽试点等项目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现已具备支付有关质保金、保证金的条件。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虹通企业形象设计部,负责老虎坑环境园治安亭制作(2002年12月完成验收),质保金3500.00元至今未申请支付;
2.深圳市宝平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负责老虎坑垃圾场场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2003年9月完成验收),质保金10000.00元至今未申请支付;
3.深圳市环科生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老虎坑边坡绿化,保证金(2004年4月)69000.00元至今未申请支付;
4.深圳市龙岗装饰工程联合公司深宝分公司,负责老虎坑环境园大门工程的实施,投标保证金(2005年1月)2000.00元至今未申请支付;另外你公司负责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的钻井、洗车台、修车、停车间工程、地面工程、给水、电气工程、货柜箱购买及箱内装修工程(2005年12月完成结算),质保金8541.00元至今未申请支付。
5.深圳市中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前进路穿衣戴帽试点工程的荔山宾馆工程,投标保证金(2004年12月)21510.00元未申请支付。
因无法与上述公司取得联系,按相关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请上述各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4日内联系我局,并分别申请质保金和保证金,逾期我局将单方完成本批质保金和保证金的清理工作,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一概由上述各公司负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22日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27875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