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潮州3月1日电(记者 吴绪山)记者从潮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获悉,为保护好韩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2025年韩江禁渔秩序,自3月1日起,韩江干流潮州段,包括东溪、西溪及北溪三个重点河段,全面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潮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表示,对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同时获悉,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等内陆水域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行春季禁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