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经查证,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玉岭花园现状用地范围(面积约3.51公顷)内存在40亩(约26666.67平方米,因历史原因未见坐标范围)土地,于1983年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书》并取得原宝安县政府批复文件(宝府复(1983)5号),属已完善征(转)补偿手续用地,现予以公示。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现场;
(二)南湾街道办一楼大厅(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园路1号);
(三)《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自2025年2月14日起至2025年2月18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健民路 2 号 启迪科技园 a 栋 304;收件人:夏传;联系电话:0755-89964408;并在信封上注明“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玉岭花园地块土地征转情况认定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nwtdzbzx@lg.gov.cn,邮件标题请按“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玉岭花园地块土地征转情况认定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8日。深圳市南湾街道办事处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附件: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玉岭花园地块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