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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海石公园(大铲湾段)详细规划公开展示的通告

日期: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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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要求,现对前海石公园(大铲湾段)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前海石公园(大铲湾段)西邻经二路,东邻前海湾,北至辅一路,南至纬六路。总用地面积约20.9公顷,建筑面积7920平方米,功能为游憩、服务、管理建筑。机动车停车位15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00个(规划情况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30个自然日(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25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前海石公园大铲湾段项目现场(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大铲湾经二路东侧)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4.《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 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前海石公园(大铲湾段)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