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华浓情水产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日期:08-20
2026年5月1日,我养殖场的鲜虾养殖项目存在排放超标养殖尾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生态环境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已书面告知我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了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权利。我公司理解并接受其全部内容,对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将作出的处罚决定没有异议,并已积极采取改正措施,委托检测公司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我公司各项所测指标均已达标。我公司愿意接受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的处罚和教育,主动履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并就上述违反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秩序、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一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自觉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湛江市华浓情水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扬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