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区拟征收坡头镇塘博村下周、西边、垉屋经济合作社,南调街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用于学府路项目建设,并已于2026年4月7日发布《湛江市坡头区2026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湛坡府通〔2026〕16号)。该地块位于湛江第一中学新校区南侧,面积约3.4859公顷(详见征地范围辖下自然村张贴迁坟通告附件位置示意图)。目前,征地实施单位已开展地上附着物清点工作。现就上述范围内坟墓迁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补偿登记
请上述土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自本通告登报之日起7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坡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7室或南调街麻东村委会办理迁坟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迁坟补偿登记的,其坟墓状况及补偿内容以征地实施单位与镇(街)、村联合调查结果为准。
二、搬迁期限
坟主应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自行搬迁清理完毕。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又逾期未自行搬迁的坟墓,按无主坟处理。已办理补偿登记但坟主又拒绝搬迁或逾期未自行搬迁的,依法强制清理。
办理迁坟补偿登记手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丽华(坡头镇政府),联系电话:13531100816
卢皓军(南调街麻东村委会),联系电话:13025637113
特此通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