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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湛江日报

徐闻县盛民曲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日期: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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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新闻+ 本地       上一篇    下一篇

  2026年5月14日,我徐闻县盛民曲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徐闻县曲界镇建安路005号的生猪屠宰场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超标排放工业噪声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生态环境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已书面告知我徐闻县盛民曲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了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权利,我徐闻县盛民曲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理解并接受其全部内容,对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即将作出的处罚决定没有异议,并已积极主动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正:(一)压缩产能,将生猪实际屠宰量回落至原环评批复核定的日均41头产能标准;(二)严控排污,沿用原有环评批复及环保竣工验收的污染治理设施、排污管控标准;(三)设备降噪,对污水处理站鼓风机设置隔音罩,降低设备噪音;(四)作业管控,制定装卸作业管理制度,张贴警示标识,禁止高抛高丢生产工具及生猪肉品,减少噪声产生。2026年5月31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公司排放的噪声进行开展复查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我公司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我徐闻县盛民曲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愿意接受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的处罚和教育,主动履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并就上述违反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秩序、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

  我徐闻县盛民曲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郑重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一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自觉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徐闻县盛民曲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