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身份证号:440824196******719):
经查,你自2026年2月19日起未到岗工作,亦未履行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严重违反《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中林雷〔2025〕187号)第七章第二十六条等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作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因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有效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通知。请你于2026年7月2日前回公司配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若逾期未配合办理,公司仍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特此通知
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