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不断行走、不断阅读、不断拓展视野的过程。
从阅读中感受语境的魅力,是一件颇有意义的事。所谓语境,即语言环境。其中涵盖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以及时间、地点、场合、对象、时代背景等。
由于学识浅薄,年轻时,我不懂什么叫语境。上世纪80年代,出于对知识的渴望和对文学的爱好,从当年每月30元的工资中挤出出一些钱,到市区逛书店买书看。先后买回《十万个为什么》《唐诗三百首》《巴金文集》《鲁迅文集》《水浒传》《红楼梦》《古文观止》等。那时,读得缓慢且十分艰难,需边读边翻阅字典、词典,甚至读完后半句忘了前半句。虽有名著,却缺乏耐心阅读下去的毅力。如《古文观止》《水浒传》,只读一半,就搁置起来,让它躺在书柜里。
曾经有一段时间闲得无聊,便想起几乎被遗忘了的书籍。或许是不甘寂寞,或许是人生阅历有所长进,对阅读名著产生了兴趣,而且越读越爱读,越读兴趣越浓。每天早晨,一觉醒来,推开紧闭的窗户,让鸟语花香扑进室内,让阳光拥进怀里。此时,心境豁然开朗,沉浸于字里行间,遨游于知识海洋。坚持晨读,感觉神清气爽,入心入脑。之前觉得一些词句晦涩难懂,重读时则“豁然开朗”了。
为增强记忆起见,我还买了不少笔记本,阅读时,从名著、名篇中摘抄经典句子。就这样,日积月累,从阅读书本到阅读社会,从阅读自然到阅读人生,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库。阅读,使愚笨的大脑变得聪颖,使狭隘的心胸变得开阔。随着阅历加深,对书本也有所选择,从滥读到精读,从哲学到文学。捧起心仪的书本,有时读了一遍,还想读第二、第三遍,甚至到了百读不厌、爱不释手的地步。但有时,拿起一本书,只读了几行,就读不下去了。这并不是作者写得不好,而是仅凭个人爱好和兴趣去读罢了。也正因缺少广泛的阅读兴趣,致使知识欠缺,到需要动笔写作,运用天文、地理、历史等知识时,就无法写下去了。因此,阅读不但要博览群书,还要精读,有选择地读。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启迪心智,丰富知识储备的作用。
通过多年阅读,逐渐从写作者的字里行间,体验到一种语境的奥妙,一种不同环境下描写人物的特点。这对理解作品的主题思想,刻画人物个性及语言特点是很有帮助的。读曹雪芹,从《红楼梦》语境中,读出一种缠绵悱恻,儿女情长的情调;读鲁迅,从《阿Q正传》的短篇小说语境中,读出讽刺、幽默、精练和哲理;读巴金,从《巴金文集》语境中,读出热烈、明快、淳朴、激情澎湃、酣畅淋漓而又带有一种淡淡的忧郁感。
读儿童文学,则从语境中体会到一种童真、活泼、轻快,甚至有一种幼稚的感觉;从描写长者的语境中,读出一种慢节奏,以及一种近似老气横秋的个性;从描写农民的作品中,读出一种朴素并充满乡土气息,乃至一种小农意识;从描写知识分子的作品中,读出一种沉缓、意味深长且富有哲理的特性;读男性,读出一种刚烈和犟性;读女性,又让人感受到一种母性的温柔善良、情感细腻的性格魅力。一些写作高手,正是根据不同语境,运用独到、纯熟的语言,让读者读出不同人物的形象和不同性格特征。同时,还根据每个人的性别、知识层次、年龄大小以及所处环境,赋以不同语境下的表达方式和词汇。
鲁迅先生就是驾驭语言、语境写作的大师,写孔乙己:“我从十二岁起在咸亨酒店当伙计,专管温酒。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从鲁迅的语境中,让人看到一个穷困潦倒,又好吃懒做的人物形象。又如:“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鲁迅先生用季节和气候变化的隐喻,深刻地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和冷酷无情。再如:写孔乙己为偷书争辩时,“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在当时特定语境下,寥寥数笔,便道出了孔乙己迂腐的个性。又写,“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可见,在封建社会那种背景下,像孔乙己之类,是可有可无的。
而《红楼梦》“顽石”与“一僧一道”对话的语境,既交代“通灵宝玉”的来历,又定下全书基调,进一步引出“假语存”的叙事框架。以贾雨村为入口,展开石头记的故事情节。语境的魅力,是何等的精彩!
读书,就像嘴里的食物,要细嚼慢咽,嚼出一种风味,读出一种情调,悟出一种道理。当你阅读时,不再以一个局外人的角色出现,而是与书本的语言、情节以及人物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融为一体,你会超越自我,忘记自我,以至慢慢地潜入知识的海洋。
读书不但使人明志,使人长知识,使人充满乐趣,而且使人的一生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