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溪县2025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要,凡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自行迁移完毕,具体四至:东至遂溪大道,西至遂城街道沙坡村白屋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明智路,北至遂城街道沙坡村白屋经济合作社土地。请坟墓的直系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遂城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和生态环保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联系人:黄生,联系电话:0759-7768711)。逾期不迁,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7日
根据遂溪县2025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要,凡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自行迁移完毕,具体四至:东至遂溪大道,西至遂城街道沙坡村白屋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明智路,北至遂城街道沙坡村白屋经济合作社土地。请坟墓的直系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遂城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和生态环保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联系人:黄生,联系电话:0759-7768711)。逾期不迁,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