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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8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湛江日报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日期: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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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5版:阅读+ 书香       上一篇    下一篇

  本院于2025年8月29日裁定受理广东省湛江丝绸进出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粤海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省湛江丝绸进出口公司管理人。广东省湛江丝绸进出口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1月20日前,向广东省湛江丝绸进出口公司管理人[联系人:何律师,电话13763019130;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19号荣基大厦七楼]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广东省湛江丝绸进出口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东省湛江丝绸进出口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