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沉香,既是天赐珍宝,也是天然巨磁,从古至今,吸引着世人眼光,且获得无数赞誉。
明代名医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称:“海南沉香,一片万钱,冠绝天下!”
清代著名诗人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说:“欲求名材香块者,必于海之南也。”
早在北宋,大文豪苏东坡谪居儋州,就与海南沉香结缘,并对其十分青睐。他不仅把它当作与心性品格相依的至爱之物,制作工艺品馈赠至亲,写赋盛赞,传播沉香文化,颂扬海南黎民,而且自愿主动成为沉香的“护宝勇士”,通过诗笔作斗争,在自然和人文历史上留下永不会磨灭的佳话。
绍圣四年(1097年)八月,苏东坡在谪居儋州第二个月时,就开始了解海南地理和民众生活状况,发现了关于不同人对待海南沉香的奇特景象,他便写诗文作真实的记录,同时对不端行为进行鞭笞。
当地有些人有眼光,信息灵通,且摸准了渠道,在知道海南多产的沉水香,品质上乘,且是外地人青睐的名贵之物后,便专门上山搜罗沉水香出售挣钱,或以此为交易换取生活必需品。苏东坡在《和陶劝农六首》的序言开头,便道出此种行情:“海南多荒田,俗以贸香为业。”
由于一些年轻人游手好闲,虽然有肥沃的良田,却没得到垦种,“不麦不稷”,当地人们就没有更多有用的东西,能拥有的就是大自然的馈赠,最值钱的就是如沉水香等珍贵特产。可是,竟然有如鹰似狼的“贪夫污吏”,不仅对这些奇珍虎视眈眈,而且利用当地大多数老百姓不懂得珍爱珍宝和手中的权势进行巧取豪夺,暴殄天物,这让东坡十分伤感与气愤。
苏东坡忍不住对奢华浪费和肆意掠夺海南沉香之举进行口诛笔伐,虽然是在晚年已被贬为没有任何实权的天涯罪官,依然不怕得罪人而再受什么恶意攻击,照样以中青时期那样的冲天豪气,点名道姓地指责和狠批,大胆公开,毫不隐忍。
他在写于绍圣四年九月、即居儋第三个月的《和陶拟古九首》其六中,道出令人不敢相信的一幕:“沉香作庭燎,甲煎粉相和。”不仅把沉水香当作烛火在庭院里成堆燃烧,还把以诸药及美味花果烧灰并和蜡而成的甲煎粉洒入火堆,让它们的香味掺和蒸腾起来。
这是何等的奢侈,也是对海南珍宝的另一种形式的践踏!
东坡在诗中指出堆烧属于极端奢华浪费根本不可取,而可行的值得推崇的是,用小块香以一炷微火的形式轻燃,不必让火焰高达几丈,而是让青烟袅袅,香味不必远飘十里,只是香味淡雅,如清歌飘逸,眼前便是如诗如画的美好:“岂若炷微火,萦烟袅清歌”。
尽管有名扬天下的大文豪教授如何燃香、惜香,但是如残暴的君王一样凶狠,像豺狼虎豹一样贪婪的“地头蛇”和“钦差大臣”们却全然不加理会,只以风卷残云般地掠夺为乐,他们不管是饥是饱都贪得无厌,连调味用的胡椒都是越抓越多地囤积,何况对可进贡朝廷的“琼脂”“琼香”呢?那是一定要耍尽权势地捷足先登,并痛下狠手攫取的!
其中表现最突出的有两个人,仅点姓氏还不够,苏东坡直接在诗中进行专门备注进行直斥:“朱初平、刘谊欲冠带黎人,以取水沉耳。”这可是一点都不给情面。
朱、刘何人?史书载称:元丰三年(1080年)七月,荆湖南路转运副使朱初平为琼管体量安抚,权提举广南西路常平等事刘谊,同体量安抚。
元丰三年,苏东坡45岁,是他贬官黄州的第一年。就是说,早在17年前,朱、刘已经被朝廷差遣到海南,并掌握了一定的权力,虽然那时朱还是副手,刘还只是“权职”为临时代理的身份,那么在苏东坡62岁谪居儋州第一年时,此二人官居何位,虽然东坡没有明说,现存史料中也难以找到,但从东坡诗句中所道二人的狂妄和大胆,可以推测二人手握的权力已是今非昔比。
“朱刘两狂子,殒坠如风花。本欲竭泽渔,奈此明年何。”苏东坡在诗作《和陶拟古九首》其六中,除了如实记叙海南沉香被奢华浪费的不良现象,更重要的也更辛辣的,便是对朱初平、刘谊二人的严厉批判。
这几句“鲁迅式的痛斥”,用今人的话翻译即:这朱刘二人简直就是疯了一般,搜刮海南沉水香如同狂风摧花,竟然一棵树也不给剩下。他们就是要竭泽而渔,哪管倚重这些名木的当地老百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毫无疑问,此番暴风骤雨般的诗句一出,朱刘二人便从此臭名昭著,丑行就会永远留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如今时已过近千年,还令人不齿。要知道,大文豪如枪如剑的笔,激情挥射而出的可是字字句句如同拳拳到肉的痛击!相信,这在当时就令有良心和正义感的人颇为解气、连声叫好。
可是,对于朱刘二人物不分贵贱用途而务在多得、势使必得的贪婪,以及苏东坡义正词严的指责,却有当代学者认为“似与史实不符”,理由是《续资治通鉴长编》的一段记载:元丰三年十二月,“朱初平等言,每年省司下四州军买香,官吏并不据时估值。沉香每两只支钱一百三十文,科配香户,受纳者多取斤重。又加息耗,因缘私买,不在此数,以故民多破产。海南大患,无甚于此。”
还有人据此认为,虽则有官吏依仗权势向民众搜刮沉水香的事实存在,但却不是朱刘二人,相反有了朱刘二人的调查与发现以及汇报,上级和世人才知道海南沉水香遭受祸患。
这桩历史公案该如何看待和了断?尽管缺少更多的史料加以佐证,使得事实与真相让人看得一清二楚,但是可以通过细致分析与合理推测,我们也能有所明白。
首先,作为名满天下的大学士,“东坡诗文落笔辄为人所传诵”,虽然晚年流放在海岛,其所作诗文一出,依然会很快传遍整个北宋的,如果他错怪和冤枉了朱刘二人,就算朝廷不清查,尚是官员的朱刘二人或其身边人,也会很快找东坡予以纠正和澄清,甚至兴师问罪。
其次,苏东坡一向注重“事实胜于雄辩”,尤其对重大问题和事件,总是亲力亲为地进行调查、研究,善于剖析与总结,掌握了充分的事实和依据,才发表看法和宣言,如他为官时曾在江浙查访受灾现场和群众后向朝廷禀报一些官员隐藏和谎报灾情,他曾在送大儿子苏迈去饶州的德兴县任县尉途中,夜晚乘舟到断壁下面探查,以考证鄱阳湖湖口石钟山命名的原因。对于官吏疯狂掠夺海南沉香之事,他应该不会只是道听途说就妄下结论,还对掳掠者点名道姓。
再者,东坡善于反省,也勇于认错,酷爱“写日记”记录生活日常,尤其爱记“阴差阳错”和惊险出奇事,对于个人历史上的不妥不当之处或错误行为,必然不忘落笔“留痕”,并进行自我讨伐表示真诚愧悔。他初为官时在凤翔,被顶头上司陈希亮处处“打压”,很是不服和不满,还把忿闷写进《凌虚台记》,20年后认识到自己年少轻狂、当时不懂冷面热心的陈希亮是有心对自己的磨炼和栽培,于是很是羞愧,便在为陈所写的墓志铭中,道出自己的感动与懊悔。
为人处事极为认真负责的东坡,倘若当时对朱刘二人“定罪”有误,事后必然会为其“平反”。
可是,通览东坡到琼之后的存世文字,以及梳理苏东坡的亲友和同时代文人关于他的论述,未见有东坡指责朱刘二人的相关“后续”,这似乎可以反证,说明东坡对二人的批评与事实相符,至少批评对象没错,朱刘二人存在对不起海南沉香之处。
再者,《续资治通鉴长编》是南宋官员、诗人李焘编撰的关于北宋历史的编年体史籍,虽然李焘是有名的历史学家、目录学家,还是东坡的眉州老乡,但是其1115年出生时,东坡已去世14年,到其编撰此史籍时,距离东坡居儋已有几十年过去,很难说其搜罗的史料都完全准确。
就算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所载“朱初平等言”内容十分正确,但也是朱刘二人元丰三年初到海南作为“体量安抚使”时的言行,那时他们作为“考察官”,对海南沉香方面存在被“官吏并不据时估值”交易等方面的“大患”,怀有同情与怜悯,以良心和职责如实禀报,或许10多年后他俩已被那些坑蒙欺诈香农而发财的不良官吏所污染同化,变成“海南香患”新的“致患者”,使“民多破产”现象更为严重,以至于苏东坡也险丧斯文,几乎是破口大骂诗言两人已成疯魔——这种今人的设想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历史有时不可捉摸,事情往往有多种嬗变。如今,对于东坡指责朱刘二人到底是对是错,恐怕谁也难以给出精准答案。
也许,不必苛求真相,但是有一点毫无疑问,从宋时官员仗势搜刮海南沉水香、东坡及时写出批判诗这一事件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东坡的正直勇敢、为民情怀和呵护海南沉香的一腔热血。
因此,完全可以说,苏东坡是海南沉香的斗士,是海南的生态卫士,是海南民众的战士。他是历史上第一个作诗论及海南沉香被浪费与糟践、被搜刮与剥夺的人,也是首个直言不讳、不怕危险而专门曝光为官作恶者致海南香农破产导致社会大患的文人。
善哉,苏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