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债权人: 吴川市粮油贸易公司清算组于2024年11月14日以框架性《吴川市粮油贸易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对清算组拟先行终结本案破产清算程序书面提出异议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吴川市粮油贸易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19日裁定终结吴川市粮油贸易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各债权人:
吴川市粮油贸易公司清算组于2024年11月14日以框架性《吴川市粮油贸易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对清算组拟先行终结本案破产清算程序书面提出异议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吴川市粮油贸易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19日裁定终结吴川市粮油贸易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