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笔“商转公”贷款业务成功发放
日期:01-11
本报讯(记者陈彦通讯员陈丽琼)1月10日,湛江市首笔“商转公”贷款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建设银行湛江市分行的配合下成功办结并顺利放款,标志着“商转公”政策在全市正式落地见效。
“湛江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帮助我们减轻还款压力,真正让我们感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实惠。”近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梁先生申请将商贷余额中的60万元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可节省利息支出130多元。这是我市首笔“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梁先生成为我市开展“商转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第一位受益职工。
湛江市于今年正式开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此举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偿还压力。
“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纯商业性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尚未结清原商业贷款,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将符合转贷条件的商业贷款本金余额转成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贷款包括纯商业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及纯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该项业务的办理流程为: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网点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审核、审批;银行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中心将贷款发放至业务承办银行过渡账户用于偿还原商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