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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湛江日报

陈昌齐解案

日期: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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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庆年间,陈昌齐在都察院任刑科给事中。清朝的中央司法机关由三个部门组成,为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称三法司。其中刑部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执掌全国法律刑名事务。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大理寺掌复核,也具有现在最高法院的一些职能。都察院是国家最高监察机关,兼理刑名,亦拥有司法审判权。相当于现在的检察院。

  陈昌齐代表都察院审理刑部报来的案子。他这一关非常重要,只要他画押通过,案件就完成了最后的程序,该杀杀,该关关,该放放。人命关天,陈昌齐接到囚册必会细心研究,决不掉以轻心,草菅人命。

  嘉庆六年,永嘉县发生了一宗争执起衅,胞弟用屠刀误杀胞兄案。在县令的大堂上,验供相符,准备结案。可院司提审时,案犯翻供,说不是用刀,而是使用柴棒殴毙胞兄。由于验尸时确认凶器为利刃而非钝器,与供词不符,案子就拖下来。那时刑讯逼供是合法的,于是就开始了历时十年的马拉松似的软磨硬拖。虽不至秋后问斩,那求生不能,求死不甘的滋味真不好受。全家也被拖得疲惫不堪。

  陈昌齐亲自提审犯人,例行讯问以后,就在堂上细致地分析案情。说你这犯人,要搞清“刀杀”,“柴杀”与那“误杀”,“故杀”之间的关系。兄弟之间,有多大仇恨?必是因事斗口生气,你本是屠户,情急之中,顺手操刀杀人,平时宰猪杀狗,又有手起刀落一刀毙命的本事,所以容易误杀。而用柴杀,则非大力重殴不能毙命。致其毙命,必为故杀。

  那犯人伏在堂下,听此官温言细语,娓娓而谈,所言之事如他亲见,与当时情形极为相符。便如触电般浑身麻热,化为眼泪汨汨流出。往日只听到讯官厉声呵斥,哪听过如此入情入理之言?不禁心中大亮,如拨乌云见青天。陈昌齐见那犯人泪流满面,叩头如捣蒜。又说道:“必是讼师让你这样讲的吧,你家过去颇有资财?”犯人一愣,忙叩头承认。陈昌齐说:“你道讼师是为你好?那是垂涎你家钱财而故意拖延时间罢了。当年你如承认是刀伤,误杀情真,况有老母需要赡养,上官必加怜悯,罪不致死,判个十年八年,到现在也该刑满回家了,如此听任调唆,拖垮全家,你好糊涂呵。”

  犯人大叫:“大人救活了我!”遂把讼师教唆和盘托出。案情大白,陈昌齐依法判刑结案,并惩办了讼师。陈昌齐办案神明的故事也在坊间传开。

  陈昌齐(1742—1820年),字宾臣,号观楼,清代广东海康(今雷州市)人,自幼天资聪颖,有神童之誉。乾隆三十六年(1771)中进士,选庶吉士,后授编修,累迁中允。参与编校《四库全书》、校勘《永乐大典》。梁启超称他为“广东治汉学、朴学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