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花岗岩矿区勘查开采需要,凡在廉江市石颈镇那利村、婆田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范围内(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0°01’32”,北纬21°42’07”)的坟墓,限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自行迁移完毕。并请上述土地范围内坟墓的相关权利人持身份证到石颈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迁,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通晓:13610377808 廉江市石颈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因花岗岩矿区勘查开采需要,凡在廉江市石颈镇那利村、婆田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范围内(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0°01’32”,北纬21°42’07”)的坟墓,限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自行迁移完毕。并请上述土地范围内坟墓的相关权利人持身份证到石颈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迁,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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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通晓:13610377808
廉江市石颈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