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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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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这八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目录

日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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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阅读+ 健康       上一篇    下一篇

  广东街坊注意啦!广东将实施新的医保用药管理办法!

  11月1日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支付标准的制定,还有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支付、管理和监督等内容。《暂行办法》规定,滋补、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等八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具体如下:

  1、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2、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3、保健药品;

  4、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5、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6、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7、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8、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暂行办法》还明确,支持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纳入《药品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参保人在其生产医疗机构使用,或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调剂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和待遇落实。

  《暂行办法》暂定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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