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修改安全生产
条例保障自贸港发展
日期:06-27
据新华社海口6月26日电(记者刘邓)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日前已经海南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新增18条保障海南自贸港安全发展的条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新兴行业、领域特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规定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监管举措,明确了潜水、漂流、冲浪、摩托艇、水上拖曳伞、滑翔伞、低空飞行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者需要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并对设备标准、产品服务、救援保障作出了严格规定;明确充换电设施工程的建设要求,解决新能源充换电设施“有人建没人管”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