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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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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公告

日期: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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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3版:新闻+ 时事       上一篇    下一篇

  经遂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竞价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一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SWGC2024007。

  2、土地位置:遂溪县遂城街道滨河新区滨江一号南侧2021008号地。

  3、宗地面积:67688.32平方米(合101.533亩)。

  4、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5、土地出让年限:七十年。

  6、宗地现状: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三通”(通路、通电、通给水)、达到“净地”出让条件。

  (二)宗地规划情况

  根据《遂溪县南部新城(滨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及《遂溪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遂部规-2023-001)(以下简称《技术规定》)规划指标,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用地规模及土地使用权面积

  用地规模67688.3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7688.32平方米。

  2、用地使用性质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67688.32平方米(见规划部门附件)。

  3、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强度要求

  (1)容积率要求:容积率≤2.8;

  (2)建筑密度要求:≤30%;

  (3)绿地率:≥35%;

  (4)建筑高度:≤80米(且满足遂溪机场限高要求)。

  (5)建筑总面积要求;建筑总面积≤189527.296平方米(计算容积率面积)。

  (6)建筑退让权属用地红线:符合《控规》和《技术规定》5.4条款要求,以及符合所属的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及消防规范规定。

  (7)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符合《控规》和《技术规定》5.5条款要求,以及符合所属的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及消防规范规定。

  其他设计条件要求详见《关于下达遂溪县遂城街道滨河新区滨江一号南侧2021008号地67688.32平方米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的批复》(遂自然资(规划)﹝2024﹞52号)。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网上竞价起始价:人民币壹亿零伍拾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0051.80万元)。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壹佰万元(小写:2100万元),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万元)。

  4、底价: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

  4420224BA0105|4431324BA0035|4408424BA0012。

  (四)其它事项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交地。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移交确认书》;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移交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土地竞得者须配建出让地块内一所6班幼儿园,按《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执行。须与开发项目首期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具体要求按土地竞得者与遂溪县教育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7、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宗地二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SWGC2024008。

  2、土地位置:遂溪县遂城街道滨河新区2021078号地。

  3、出让面积:34566.13平方米(合51.85亩)。

  4、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5、出让年限:七十年。

  6、宗地现状: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三通”(通路、通电、通给水)、达到“净地”出让条件。

  (二)宗地规划情况

  根据《遂溪县西溪河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及《遂溪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遂部规-2023-001)(以下简称《技术规定》)规划指标,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用地规模及土地使用权面积

  用地规模34566.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4566.13平方米。

  2、用地使用性质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34566.13平方米(见规划部门附件)。

  3、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强度要求

  (1)容积率要求:容积率≤2.8;

  (2)建筑密度要求:≤25%;

  (3)绿地率:≥35%;

  (4)建筑高度:≤80米(且符合机场部队限高要求)。

  (5)建筑总面积要求;建筑总面积≤96785.16平方米(计算容积率面积),临路可配建不大于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20%的商业设施。

  (6)建筑退让权属用地红线:符合《控规》和《技术规定》5.4条款要求,以及符合所属的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及消防规范规定。

  (7)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符合《控规》和《技术规定》5.5条款要求,以及符合所属的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及消防规范规定。

  其他设计条件要求详见《遂溪县遂城镇滨河新区2021078号规划设计条件书》(遂自然资(规划)﹝2023﹞61号)。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网上竞价起始价:人民币伍仟壹佰叁拾叁万壹仟元整(小写:5133.10万元)。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小写:1100万元),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万元)。

  4、底价: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06824BA0067|4414124BA0051|4431324BA0036。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交地。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移交确认书》;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移交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按规范设置托儿所(按每千人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不足千人按千人配)、物业管理与服务、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含室外健身器械)、生活垃圾收集点等。

  7、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工作由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手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3、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申请人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买资格无效。

  4、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应出具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网上竞价平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价格竞得人。价格竞得人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即成为本次交易的最终竞得人。价格竞得人自身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其价格竞得结果将被撤销,该价格竞得人根据《湛江市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第三十条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次网上竞价交易条件及相关信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

  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jyxt)同步发布。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6日至2024年6月26日前的工作时间,到以上网站下载交易文件。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将组织提出到地块现场勘看的竞买人到地块现场勘看。

  六、本次网上竞价交易相关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8:30至6月15日下午6时。

  (二)网上报价期限:

  宗地一:2024年6月16日上午8:30至6月28日上午10:30。

  宗地二:2024年6月16日上午8:30至6月28日上午10:30。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期限(报名期限):2024年5月26日上午8:30至2024年6月26日下午4时,以网上竞价平台确认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网上竞价平台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赋予申请人竞买资格。

  七、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竞价公告、须知等网上竞价文件,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竞价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公告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网上竞价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1、遂溪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袁生,咨询电话:0759-7720208;

  2、网上竞价平台操作联系人:黄生、宋生,咨询电话:0759-3585822;

  3、办理成交确认手续联系电话:0759-7759092;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新风路90号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