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你我生活 这些新法新规4月起实施
日期:04-03
本报讯(光明新闻记者 范晓霞 通讯员 孙颖)2026年4月起,一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医保基金监管、互联网平台经营、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的新法新规正式施行,为民生权益、市场秩序、产业发展筑牢制度屏障。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并规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为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
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4月1日起施行,明确医药机构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行为,以法治手段守护群众“救命钱”。
相关新法新规对市场秩序规范持续加码,4月10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明令禁止平台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开通自动跟价、自动降价或者类似系统,旨在遏制“内卷式”价格战;4月1日实施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明确轻微失信原则上不予公示;4月15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虚假身份、冒名投诉不予受理,严厉规制恶意索赔行为。
产业监管与行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于4月1日起施行,明确新能源汽车“车电一体报废”,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全流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于4月1日起实施,要求审批提速、责任压实、技术从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于4月7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大股东、董监高交易行为,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提供制度保障。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市场主体及相关行业需及时学习新规内容,严格遵守各项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