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民健身热潮的兴起,各类舞蹈、健身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预付式消费模式也成为行业主流。然而,因工作变动、个人原因等导致无法继续上课,退费难问题时有发生。近日,宝安区消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舞蹈年卡退费纠纷,帮助消费者拿回了合理退款。
年卡未激活
商家却不退款
消费者于2025年在宝安区某舞蹈机构参加体验课后,购买了一个舞蹈年卡套餐,当场缴纳4000元年卡费用。报名时,商家明确承诺不使用不产生费用,消费者当时并未开卡激活。
然而,后续因工作变动,消费者无法继续前往该机构上课,遂与商家协商要求退款。商家最初不同意退款,仅表示消费者可自行找人转卡。经多次协商,商家仅同意退还30%的费用,这与报名时不使用不产生费用的承诺严重不符。消费者无法接受此方案,遂向宝安区消委会投诉,希望有关部门协助解决问题。
接到投诉后,宝安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发现消费者未能提供该舞蹈机构的联系方式。为尽快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消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多方渠道查询,最终成功联系上涉事舞蹈机构负责人。
在调解过程中,商家表示,消费者购买的年卡已超过一年,店铺租金、人工等成本均已支出,无法全额退款。经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协商,3月9日,商家提出最多退还50%费用的方案,并称如无法接受可走法律途径。消委会工作人员将商家的方案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表示同意50%的退款方案。
3月10日,商家主动联系消委会,表示需要消费者到店签订退费协议,方可办理退款手续。消委会工作人员随即联系消费者告知情况,消费者表示愿意配合前往门店处理。至此,这起舞蹈年卡退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牢记这三点
远离消费陷阱
结合本案,宝安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务必提高警惕,牢记以下三点:
理性消费,勿轻信口头承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自身需求,避免因一时冲动或促销诱导而购买长期课程。商家口头承诺的“不使用不产生费用”等条款,最好写入合同,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时无据可依。
细读合同,明确退费规则。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退费、转课、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了解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退款、退款比例如何计算等。对于模糊不清的条款,应要求商家作出明确解释并在合同中注明。
留存凭证,及时依法维权。妥善保管好合同、付款凭证、收据、聊天记录等消费凭证。如遇商家拒绝履行承诺、拖延退款等情况,应及时通过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宝安日报记者 郑思韵 通讯员 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