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宝安日报

租房要先查权属 签合同明确权责

日期:03-16
字号:
版面:第A18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春节过后,新一轮房屋出租高峰来临。不少消费者在求职之余,也因租房问题感到头疼,希望能租到心仪的房子。为帮助广大租房者及时了解注意事项、减少租赁纠纷,宝安区消委会特发布公寓消费提示如下:

●选择正规房屋中介

消费者在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时,要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好的正规房屋中介公司,并注意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照,千万不要相信路边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及招租信息,以防误入黑中介的租房陷阱。

●慎重签订租房合同

租房时,消费者务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房屋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与中介或出租者的口头约定也应写入书面条款,以免责任不清影响押金退还。同时,要厘清家具家电的维修责任归属,并在入住前做好物业交割,确认水电、燃气、宽带等费用是否结清。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务必核实出租者的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等证件,警惕“二房东”转租风险,避免遭受损失。

●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如果预先向房屋出租者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若合同约定为“定金”,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无约定,房屋出租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若约定为“订金”,一般可视为“预付款”,其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房屋出租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房屋出租者协商解决并要求退款。

●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租房过程中,消费者要懂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为节省中介费而与中介公司的经纪人私下交易。注意留存聊天记录、微信截图等凭证,并对签订的合同、缴纳的费用凭证及房屋原貌拍照存证。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权。

宝安日报记者 郑思韵 通讯员 苏泳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