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擅自断电 微治力量化解纠纷
日期:03-13
本报讯(光明新闻记者 雷小林 通讯员 黄丹 蒋秋艳 蓝宇泳)春节刚过,光明街道东周社区某大厦一企业与物业公司,因物业费标准争议引发激烈矛盾,社区“微治”力量快速介入,成功推动双方握手言和,圆满化解纠纷。
2月5日,东周社区03微治圈接到紧急诉求:该企业因与原业主(现处于破产清算)有口头约定拿到产权证后再收取物业费,因产权过户尚未完成,拒绝按现行7.5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标准缴费,希望按3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物业公司(由法院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委托管理)因未收到物业费,强行停电、停运电梯,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营。
微治长立即带队赶赴现场,普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停水停电催缴物业费属违法行为。在社区介入下,企业所在楼层当日恢复供电,事态得到及时控制,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次日,社区邀请双方到党群服务中心调解,驻点律师助理参与梳理事实。经查,物业擅自断电确属违法,但其合同合法有效;企业无法提供免交或减免物业费的有效依据。物业初步让步,免除企业1个月物业费并将标准降至7元/平方米,但企业坚持3元/平方米并追究停电责任,调解暂时未果,社区严令物业不得再次违法停电。
2月10日,企业再次投诉物业停运电梯(电梯不停靠其所在楼层),双方再度僵持。考虑到春节临近企业即将放假,社区约定年后继续调解。2月27日,微治长组织第三次调解,敏锐发现企业负责人的弟弟拥有决策权,随即采取“背对背”策略:一方面引导物业委托单位从法律风险和营商环境角度释放善意;另一方面由律师助理向企业分析诉讼风险,指出口头约定举证困难、长期僵持影响运营。
在社区持续斡旋下,双方达成一致:物业立即恢复电梯使用并加强服务,企业按协议标准尽快缴清欠款,双方正式签署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