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宣布,国家民委决定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宝安区成功入选。作为本批次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非民族地区县(区),这一荣誉标志着宝安区民族工作获得国家层面高度认可。图为西乡街道福中福社区各族群众手拉手跳锅庄舞。(宝安区民宗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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