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光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1-29
深圳市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袁银平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二届四次党代会工作安排,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围绕中心大局做实服务保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为光明在更高起点加快建设“一城三区”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