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光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1-29
深圳市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谢晓东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区二届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任务目标,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取得新成效,为光明在更高起点加快建设“一城三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