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宝安日报

关于依法列席和邀请列席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日期:01-22
字号:
版面:第B03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不是光明区二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依法列席和邀请列席深圳市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一、依法列席本次会议人员

(一)区政府领导成员(全程列席);

(二)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

二、邀请列席本次会议人员

(一)担任过区(新区)正局级职务的老领导(仅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开幕会);

(二)光明区市管干部(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开幕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三)区委、区政协、区纪委监委领导成员(全程列席);

(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程列席);

(五)由光明区选出、在光明区居住和工作的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二届光明区政协委员(仅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开幕会);

(六)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单位、市驻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

(七)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

(八)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委员(仅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开幕会);

(九)区直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

(十)各社区党委、股份公司主要负责人(仅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开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