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日期:01-06
宝安日报讯(记者 刘杰 通讯员 宝任宣)2026年1月5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宝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久祥、苏喜金、沈金章、范燕塔、于剑锋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与监督办法(修订稿)》。为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吸纳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相关做法,形成了《深圳市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与监督办法(修订稿)》。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王浚为宝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