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案件延期办理公告
日期:11-06
违法建设行为人(各利益相关人):
你(单位)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福海街道桥头社区桥头工业区A座富鑫楼、B座富源楼的阳台、天井、屋面层以及夹层等区域进行建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我街道已于2025年8月1日立案调查。由于情况特殊,经街道负责人批准,延长该案办理期限一个月。
我街道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建筑物可能存在其他建设行为人或利益相关人。现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发布公告,责令上述涉案建筑物的所有违法建设行为人或利益相关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行前往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福海街道便民服务大厅415办公室(联系人:李建春,联系电话:85900439)接受调查,配合我街道依法处理。逾期不配合调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