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尾巴,说句早安什么的,显得很冷漠。太好了,别的狗也这样吗?
我后来想,它是去出恭了。昨晚的约定,它按合同办事,无须我陪同。但也可能是别的。昨晚我没去24小时店买狗粮,它肯定饿了,这就不是它的错。
我觉得腹胀。昨晚吃多了曲奇饼,还有台湾产的凤梨酥。甜食对睡眠有好处,对容易害龋齿的人就不同了。
问题是,我怎么解决狗粮的事?下楼给它买?还是杀死我好了。上网查了查,这座城市没有立送狗粮业务,惟一的办法,只能给物业打电话。
我给物业打了电话,口气尽可能谦恭,按照百度的指点说了牌子。
狗粮很快送来,是个眉毛上有一道烧灼疤痕的年轻保安。他在门外用力敲门。有门铃,他肯定能看见,但他用足力气敲,好像他是一名消防队员,在大火中排查有没有居民躲在家里数钱。
“你家养狗了?”他把狗粮递给我,努力伸着头往屋里看。
“它不在屋里。”我接过狗粮,把门拦住。
“它们最好别回来。”
疤痕说。他说的不是皮卡,而是小区车库里的车,它们载着主人返乡扫墓或踏青去了。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清明节假期只有三天,那些车和它们的主人总会回来。
疤痕不肯离开,隔着防盗门和我说了一些别的事。平时,他总爱拉着我说一些车主们的坏话。也许因为我没有车,他觉得我和他是同一阵营的。但也不一定,有时候他对车主还好,对车就没那么客气了,话说得很刻薄。
“别以为沃尔沃低调,心里没鬼的人决不买这款车。”
“有什么了不起,住廉租房的人也开奥迪。”
“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二奶车开着也不脸红。”
他说的是宝马系。他不吸烟,但口气十足,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大人物,我的一切生活都是他赋予的,包括不下楼。有时候我真后悔,为什么会在这爿楼盘置业,居家遇到民间白岩松,等于给自己找了个24小时不苟言笑的评论员。
皮卡到晚上才回来。采田村是一个大型社区,构成复杂,它不可能走太远。要是它回自己家里待着,我觉得也不是不可以。
皮卡回来前,我睡了两觉,天黑的时候,起来为自己煮了麦片和一只水煮蛋。电视在无声状态,电话也安静着,食物储备了一周,不必再麻烦人上门。
皮卡自己开的门。我没上锁,门掩着。它无声地挤进门,再把门挤上。我从厨房出来,听见门响,看见它。
“你去哪儿了?也像你的主人一样,去找失踪的女朋友了?”我嘲讽道,手里端着灼热的杯子,“你俩真是挺搭配的一对。”
它站在那儿,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儿,低下脑袋走到冰箱前,转了一圈,卧下,再看我一眼,脑袋往两腿间一埋。
我觉得它更脏了。我觉得这样很没趣。我站了一会儿,放下人食,去厨房里煮狗食。我开了一听罐头,把罐头里的东西倒进刚煮过麦片的小锅里,看上去,它们就像一堆等待申冤的灵魂,但味道应该差不多。我找了一只不太旧的盘子,是我从鄂尔多斯带回来的。
我把热过的狗食装进盘子,端到起居室,放到皮卡面前。
它开始进餐。倒不怎么急,不像饿急了的样子,很斯文,地板上也没见抛撒。我尽量不去注意它的毛发,这样情况就好多了。
“假使有可能,”我端起有点儿凉的麦片粥对它说,“我是说,假使这样做不会得罪尊敬的祖先,我会要求站着被埋葬,那样更舒服。”
它停下进餐,抬头看我。
“你知道,清明节越来越长了,而且我找不出比这更好的埋葬姿势。”我突然来了想和谁说话的兴趣,把麦片粥放下,“但我怎么知道呢?没有人告诉我,也没人在乎。你能告诉我吗?”
我没有告诉它关于清明节的习俗,它是哈士奇,也许我可以和它谈谈雪橇的事情。也许我们可以谈谈别的什么。
“我和女患者闹翻了,她更像我的医生。”我说,“我希望她是男的,这样,我就可以在被她赶出由她付款的七天连锁店的时候,冲着她的下颏狠狠地来一下。”我说,“你想过这样的事情吗,那些走进诊室的人,他们都比我有主见,你觉得他们和我,我们谁是病人?我不喜欢这样的工作,但我得找一份事干,否则就得接受银行的房货违约罚单。”我朝看上去越来越凉的麦片粥看了一眼,“我们都会下地狱,好在我没打算要孩子,这样的话,清明节在我这儿就能打住。”
我停下来。
我等着。
一颗流星从窗外掠过,去了别的地方。
麦片粥彻底凉了。我想,今天惟一的一餐饭泡汤了。我决定去给自己倒杯酒,但最后还是放弃了。
皮卡看我没有再往下说的意思,撇下眼睛,埋下脑袋,继续到盘子里去找食。鄂尔多斯人哪,他们为什么烧制那么难看的盘子?
“其实吧,我挺讨厌你的主人。”我又说了。我总是出尔反尔。
“你干吗跟他?他基本上就是一个混混加无赖。”我觉得累了,从沙发扶手上滑下,整个身子陷进熟悉的坑里。
“人们总是说,一切都会过去,但是时间太长了。有五年了吧?这样的日子真不好过。”我停了一会儿,“作为一个公民,我们都得混下去,对吧?”
现在我想起来了。我是说,个色的事情。他不是卖龙利鱼的,也不是搞生物工程科学的,而是一名刑事警察。他拿过两次奖章,也许是勋章,也许拿过三次,这个我说不上来,奖章的名字也不记得。年轻的时候,他混得可真不赖,后来就走背运了。有一次,他的脑袋挤在车下,头发被车轱辘压住,那一次,他被事主告了索贿,但其实他只是急了眼,掏出了枪。还有一次,在龙华的一个游戏室里,他和人对射,对方是香港黑道上的人,他被打了17枪,皮鞋和皮服都打烂了。多好的行头。好在对方手臭,他没中弹。那之前,他一直在使用镇静剂,那以后,他换成K,整夜整夜不敢阖眼,直到与昔日的荣誉缘悭一面,丢掉工作。
他有没有告诉它他的工作?告诉它他有恐高症和强迫症?告诉它他每天晚上都把自己关在屋里偷偷哭泣?告诉它他从一帮匪徒手里夺下过一个正要被撕票的小女孩?告诉它他至今保存着一套不曾下过水的作训服,而且再也改不掉每天出门前站到镜子面前慢腾腾伸展开脊椎的习惯?
“要是换一条道,去新义安,他肯定混得不赖。怪谁?”我说,起身朝厨房里的垃圾袋走去。那里有一些我责备自己时丢掉的瓶子。我决定还是来上一杯。
那天晚上,我破例没看选秀节目,也没有看布莱森在西海湾一个名叫“河畔咖啡馆”的餐厅里活像大胃王似吃掉一道干贝龙虾羹、一道海鲈鱼片配青豆、一大堆香脆薯片,并佐以两大杯本地产葡萄酒,未了再加上两杯滚烫的咖啡和一大片奶酪蛋糕甜品的美食壮举,以及唐朝人杜佑对波斯帝国丰饶果实的描写,“荜拨、石蜜、千年枣、香附子、诃黎勒、无食子、盐绿、雌黄”。
隔着沙发,我擎着空酒杯,心里充满了对自己的抱歉和愧疚,眼里迷蒙地扭过头去,看冰箱旁卧着的皮卡。它不看我,把脑袋埋进两腿间。
电视图像无声地跳动着。我觉得这样的夜晚,也不是不可以。
第二天早上,我醒得比较早。我醒来的时候皮卡不在冰箱旁。门虚掩着,它又出去了。
我从沙发上起来,摇晃了一下,光着上身走到窗前,勾着身子往楼下看。
我看见了它。
它正好从单元门楼里出来,漫不经心地朝两边看了看,匆匆忙忙穿过车道,往小区中央草地上走去。它那样走着,你会觉得它根本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男人,穿过马路去街对面的小店里买一包香烟。
它在草地上站住,抬头看向某个方向。我不明白它在那儿干什么,总之它不动,像一尊等待风化的雕塑。早上有风,风吹动红色的毛发,现在我能看出它的毛发的确脏乱,皱巴巴像一件刚从洗衣机里拽出来没来得及熨烫的衣裳。
有两只狗从远处跑过来,一只贵宾,一只吉娃娃,它们在离它十几公尺的一棵大王榈树下站住,朝它叫。
它好像没看到它们,或者看到了,不愿理睬。真不知道它在想什么。然后它动了一下,埋下脑袋朝一边走去,走到路边分流雨水的阳沟边,在那里卧下,很安静地躺着,又不动了,仍然像一尊雕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