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一光
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写作,出版长篇小说10部,小说集20余部,现居深圳。
本来我们有个不错的开头。它一进门就抱住我的腿,像兄弟见面似的,后腿站立,身子悬着,我甩了几次没甩开它。我从来没有过一个红色皮毛的兄弟。它长得并不好看,但也不丑。很快,我的裤脚就被它的唾沫弄湿了。
“没办法。”个色心事重重地说。
个色是我的朋友。也许吧,我说不上来,也记不起,他是搞生物工程科技的,还是卖龙利鱼的。他说没办法,不是指那条脏兮兮自来熟的狗。他中年早衰,一脸倦容,鞋帮上带着数以千万计细菌,根本管不了狗唾沫这种事。他说没办法,是他的女朋友失踪了,他打算利用清明假期去找她。大概能找到,但很难说。他的意思是,如果不是小长假,他可以把狗委托给别人。很多人愿意短期接待狗,比如他的另一个女朋友,他没告诉我她的名字。现在,她也快乐地离开这座城市了,和别的什么人一起去老家踏青,顺便给死去的家人烧点纸。也许还有别的女朋友们愿意这样做,但现在不行,他翻遍了电话簿,不打算在假期里离开深圳的熟人,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就是说,事情只能这样。
狗有名字,叫皮卡。我没问一只红色毛发的哈士奇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也没告诉狗,我从哪儿来,靠什么生活。这些都没有必要。
“三天。最多四天。”个色保证,然后他心神不宁地匆匆走掉了。
我想知道,他怎么找到他的女朋友。世界太大,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家里很快安静了。壶里的咖啡冷了,但还可以喝。电视机在无声状态,昨晚它一直没关,很多节目播过了,重新播一遍,也许两遍。基本上是娱乐节目,“你猜我是不是真的”什么的,我睡时懒得关。
“待在那儿别动。”我对狗说,“不许上沙发,也不许去别的地方,那些地方不属于你。”我应该叫它的名字,但还没习惯。
屋里有点儿乱。单身男人的屋子,整齐不了,不然就有问题。但也不一定。我一个女患者的屋子就挺整洁,闺房模样,有一股让人心疼的苦艾味道。有一次,她到我这儿来,是乘“和谐号”来的。一年她总要来这么几次,从另一个城市。她站在门口嗅了嗅,蹙紧可爱的鼻子,手里不耐烦地啪啪敲打着卡地亚牌小羊皮手套。
“你觉得,我们去七天连锁住怎么样?”她礼貌地建议说。
我并不觉得屋子凌乱一点有什么不好。我的诊室同样凌乱,她在那儿的时候可一点也没嫌弃。我离开坚信整洁意义的年头已经二十年了,不明白还有什么不可以消磨的。我不想惹麻烦,不想惹谁生气,只想待在自己的屋子里静静地呼吸,这没有什么错。再说,窗外的北环路也不整洁,有时候它塞得厉害,路上和立交桥上堵满各种各样的车辆,像一大群赶来斗殴却找不到撕打对象的蟑螂,你也不能说它们错了。
“我说了,待在那儿别动。”
狗,就是皮卡,它朝我看了一眼,有些受打击,然后悻悻地蜷伏下去,卧在冰箱旁一小块空地上。它应该离冰箱远一点儿,或者去盥洗室把自己洗刷一下,但我没再说什么。
天很快暗下去。出关的车流塞死在北环路上。它们还会塞上一阵子。明天早上也许会好一点,也许不会。
下午顺丰快递送来一堆网购品。快递员急不可耐地等着签字。有多少祖先等着他们的后人送冥币冥物?山沟里的油菜花真的盛开着吗?一个不想和祖先叨唠些什么的男人,他要么就把脑袋扭到一旁,装作思考一些不相干的事情,要么就买一大堆网购品,把自己关在屋里别露面。
我去厕所撒了一泡尿,顺便考察了一下,清明假期到来的同时,是不是前列腺肥大症也到来了。我不担心自闭症。我早已过了蓝色星星的年龄,没什么可惜的。
我去厨房里转了一圈,觉得没有必要一定吃晚饭。也可以留到明天午饭一块吃。我在厨房里装模作样地待了一会儿,没干什么正经事,回到起居室。
电视里正在播达人秀。当然是无声的,重播。沙发被我睡出一个深深的窝,毛毯掉在地上。沙发窝里睡着别的,是一册《“小不列颠”札记》,比尔·布莱森写的,他的英式嘲讽无人能比。地上还躺着一本《南海贸易与中外关系史研究》,书里讲了一些南越人赵佗和波斯人做生意的事,不乏“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之类的财宝故事,很有趣。
还有就是它,皮卡。
我在想,怎么和它说话。我们要相处三天。最多四天。但已经够了。我希望顺丰送一整箱安眠药和一只大号狗骨头来,这样小长假就容易多了。现在全毁了,我连一觉睡过小长假的自由都被剥夺了。
我在沙发上坐下,百无聊赖地看了一会电视,感到背后有谁盯着我看。我扭过头去,果然是它。它一直在观察我,倒是没乱动。它的皮毛上吊着一些可疑的小东西,个色把这家伙送来之前应该为它做一次清理。
“你的确太脏了,而且作为一只狼的亲戚,你不应该和人类走得太近。”我对它说,“你吃什么牌子的狗粮?或者是狼食?他走的时候没有留下伙食费,连协议也没签一份,太不负责了。你能把腿翘一下吗,让我知道,我们可不可以使用同一个卫生间,我可不想惹上什么不良名誉官司。”
那只狗竖起尾巴,一立腿站起来,勾着脑袋朝我的方向走了两步。
“别过来。留在那儿。”我制止它,“我没有邀请你。这是我的家,你应该做一个懂事的客人。”
它尴尬地站住,像魇住了似的,站了一会儿,退回冰箱旁,略显不安地卧下,垂下眼睛,把脑袋扭向一旁。它有一双鸳鸯眼,一只眼睛蓝色,一只眼睛棕色,看上去有点儿像某个卡通人物。但它不应该那么脏。
“我们来个君子协定。只能这样。”
我四下寻找,最后在沙发下一堆食品包装纸中找到快没电的iPad。我上去查了查。
无体味,不洗澡亦可。很好。爱掉毛,宜经常梳理。但也可以不梳理,我想。
“你不能在屋里到处乱走。别管闲事。我会给你买狗粮,但也别太挑剔,我的收入并不高。”
友善。很好。淘气。为什么?爱流浪。那它干吗来这儿?
“每天两次下楼出恭,大小便在内,一共6次,最多8次,但你得自己下楼,别指望我护送。”
学习能力中等。这倒不需要。平均寿命11到12岁。感谢上帝,我不会为它善终。
“你有腹泻的毛病吗?还有,我不喜欢碰人的身体,尤其是同性。你明白我的话吗?我的意思是,我俩分头睡,谁也别打扰谁。我们还忘了什么?”
它看着我,一脸困惑。它当然不明白,但我明白,这就够了。
一夜无事。我在沙发上睡着了,那之前,电视里在播一个把丑女制造成美女的惊悚节目,我困得睁不开眼,没有看到骗局产生的过程。
皮卡似乎很安静。至少它没有到处走动,去卧室看掉在地板上的被子,或者藏在卧室里的什么昆虫,也没有像资料里说的,在子夜时分因为委屈而变态地大叫,它这样给了我一个好印象。
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照进屋里,趴在一堆锡林郭勒手撕牛肉干上,温情地缅怀成吉思汗军粮的残杯冷炙。
毛发红色的它不在冰箱旁,同时也不在屋里。它出去了,自己开的门。门掩着,真不知道一只两岁大的哈士奇用什么方法能够做到这个。
我有些生气。并不是因为它没告诉我它有手,而是我没醒它就走了,连招呼都没打,没对我摇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