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度数配错引纠纷 宝安区消委会调解助维权
日期:08-22
近日,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调解一起因眼镜度数不符引发的消费纠纷,经过积极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方案,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李先生长期在外地工作,今年年初在深圳一家知名连锁眼镜店配镜。然而佩戴新眼镜后,他立即出现头晕目眩等不适症状,严重影响日常工作生活。经多次尝试适应无果后,李先生意识到可能是镜片度数存在问题。
李先生多次与商家协商,对方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是退还50%费用;二是消费者自行在当地重新验光并提供数据,由门店重新制作镜片。对此,李先生表示难以接受:“亲自到店验光都没配准,现在要求我自行找其他机构验光,如何保证准确性?”更让李先生困扰的是,他现已调回外地工作,若专程返深处理,产生的差旅费用将远超眼镜本身价值。李先生提出将订单转移至外地同品牌门店重新配镜,但商家以“无合适合作门店”为由拒绝。
无奈之下,李先生向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受理投诉后,宝安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相关规定进行调解。调解人员表示,依据《消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等符合约定要求;参照《消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
经过宝安区消委会多次沟通协调,商家最终同意承担相应责任,提出消费者支付成本费后保留镜片的解决方案。李先生对此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宝安区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机构:优先选择具备专业资质的验光配镜机构;
二、保留验光数据:妥善保存验光单,便于后期核对;
三、及时试戴反馈:新眼镜佩戴如感不适,应立即向商家反映;
四、保存消费凭证:保留发票、收据等购物凭证,方便维权;
五、依法理性维权:遇纠纷可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
宝安区消委会表示,将持续关注消费者诉求,督促商家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呼吁经营者诚信经营,切实履行售后服务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宝安日报记者 郑思韵 实习生 池思婷 通讯员 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