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答曰:‘明公但不识酒中趣尔。’盖惟琴抱太古之质,惟酒适无何之乡,以其妙意有不可言传者,故谓之趣。而园中之游亦得称其趣者,岂非寓不传之妙而与琴酒均耶?”(《全金诗》增补《中州集》卷六十二引)路伯达将游园之趣与琴、酒之趣并列,也合乎情理。但只将“涉园”理解为“游园”似还是简单了。“涉”字在古汉语中还有涉猎、经历的意思,因此这一句还可以引申为:凡是园中经历、涉猎的都可以成为很好玩、很有趣的事儿,故路伯达所谓“园中之游”所“寓不传之妙”包含了更多的内容,是可以想见的。
路伯达将“园中趣”与琴趣、酒趣并列,固然升华了“趣”的意味。然而此诗,无疑只牵涉酒。对于这酒之“趣”,到底怎么理解才算准确呢。古人对此已有很多阐释,我们举南宋费衮《梁溪漫志》卷六中的观点来看一下:“晋人云:酒犹兵也,兵可千日而不用,不可一日而无备;酒可千日而不饮,不可一饮而不醉。饮流多喜此言,予谓此未为善饮者,饮酒之乐,常在欲醉未醉时,酣畅美适,如在春风和气中,乃为真趣,若一饮径醉,酩酊无所知,则其乐安在邪!”接下来,他还引了东坡《和渊明饮酒诗序》中的话——“吾饮酒至少,常以把盏为乐,往往颓然坐睡,人见其醉,而吾中了然,盖莫能名其为醉其为醒也。在扬州时,饮酒过午辄罢,客去解衣盘礴,终日欢不足而适有余。因和渊明《饮酒》诗,庶几仿佛其不可名者”——来进一步阐发自己的观点:“东坡虽不能多饮,而深识酒中之妙如此。晋人正以不知其趣,濡首腐胁,颠倒狂迷,反为所累。故东坡诗云:‘江左风流人,醉中亦求名。’此言真可以砭诸贤之肓也。”费衮在文章中直指晋人“不可一饮而不醉”论说的荒谬性,指出其本质是感官上的沉沦。将酒喻兵器的类比,暴露了晋人把酒当作征服工具的对抗心态。接着,费衮提出自己的美学见解,他认为饮酒就是要达成一种“欲醉未醉”的微醺境界。在生理层面,要保留“酣畅美适”的知觉清醒;在精神层面,要有“如在春风和气中”的天人合一式的体验;在存在层面,要超越醉与醒的二元对立,达成苏东坡“莫能名其为醉其为醒”的意识及境界。
我们将此与诗中陶渊明的表现作一番对比,费衮的观点似乎也批评了陶渊明。陶渊明为晋人,而且一饮即醉。然而陶渊明所说的醉是真醉吗?如果真是沉酣其中,恐怕早已不省人事,不惟体会不到酒中深味,恐怕连《饮酒》诗也做不成了。可见陶渊明的醉,并非烂醉如泥之醉,而正是费衮所说那种“欲醉未醉”的境界。陶渊明虽嗜酒,且一饮即醉,其实他对尘世、对个人一直是清醒的。《石林诗话》中有一段话说:“晋人多言饮酒有至于沉醉者,此未必意真在于酒。盖时方艰难,人各惧祸,惟托于醉,可以粗远世故。盖自陈平、曹参以来,已用此策……如是,饮者未必剧饮,醉者未必真醉也。”陶渊明虽然未必饮酒尽为避祸,但“粗远世故”想来是有的,故他的醉也未必是真醉。《饮酒》二十首这一组诗的序中,陶渊明说自己“忽焉复醉。既醉之后”,还能“辄题数句自娱”,就说了这一点。他对“酒中趣”的认知早已达到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胡不归在其《读陶渊明集札记》第十章“饮酒二十首”的最后有一个收束,总结得非常好,我们引用过来作为本节的结尾:“故曰:酒文化至竹林七贤,已蔚为大观,渊明则更上层楼,体验到酒中蕴涵之‘真味’,从而升入美学境界。其《饮酒》二十首,内容极为丰富,虽是‘家贫不能常得’,然渊明走进酒之胸腹中,于此,酒已成为人生之代名词:渊明目有所烛,耳有所聆,心有所感,气有所怒,然遭逢乱世,口不能言。渊明早就理解现代哲学:对不能言说之一切,惟有保持沉默。谈何容易,其感慨世事之言不过酒罈(坛)裂缝间油然而生之几株小草而已。酒乃渊明返璞归真之窗口,其重要性远在东篱之菊、无弦之琴以上,但悠悠千载,李白、苏轼而后,界此‘大伪斯兴’之时,又有几人真得饮酒之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