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早操铃声已经响了很久,女儿才胡乱绑住头发,奔跑到班级队伍最后。他不知道她选的文科还是理科,不知道她早恋了,不知道她的学习方法出了问题,不知道她的成绩越来越差,不知道她长了很多青春痘,不知道她因为压力变得肥胖,不知道她睡觉开始打很大声的呼噜,不知道她很多次想过死。
二
他知道的是,他在那家大型酒店干了几年,粤语和酒店英语的皮毛都是在那里学的,打牌,喝酒,抽烟也是在那里学的。他在那里认识了妻子,南方女人,职高毕业,学会计的,手指纤细,柔软,像无骨的小蛇,在键盘上游动。妻子一开始是接电话的话务员,穿灰色西装,腰收得很窄,头发烫成当年很时髦的粟米发型,两条又直又长的腿从裙子下面伸出。他和同事打赌,说一个月内,他要追到她,赌的是一个月的夜宵。
妻子和他恋爱了。妻子不擅长甜言蜜语,但勤快,爱干净,每天只是默默来把他的脏衣服拿走,洗干净晾干叠好,再拿回来给他。酒店有时会有不少东南亚和香港的旅客来住,顺手给他塞不少小费,他花钱渐渐阔绰起来,也没有存钱的意识。周末两人就去吃大排档,点炒田螺,炒米粉,韭菜炒鸡蛋,都是他掏钱。那时姐姐在北京读医,穿着破了洞的解放鞋,靠在墙根背英语,脚指头胆怯地缩在鞋里面。他穿着白色衬衫,打着领带,靠在酒店大床上,做出打电话的模样,黑色的皮鞋擦得发亮。两张照片从公鸡的心脏和脚趾一起寄回家,形成鲜明又滑稽的对比。又过了几年,他升为客房部经理,于是把妻子也趁机提拔成领班,春风得意马蹄疾,家人都觉得他出息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黄金一克不到一百块,他给父母和兄弟姐妹买了金项链,金戒指,金手表。那几年是他最快活的日子,他几乎没吃什么苦。酒店包吃包住,也没太大工作压力。他下了班就和同事们一起打麻将,打牌,喝酒,吃大排档。他们赌钱,数目还不小。他学会了抽烟,牙被焦油熏得蜡黄,又渐渐萎缩成风干的玉米尸体。灵敏的舌头渐渐变得蠢笨起来,学会了不少荤话和粗口,从老家带来的两本《史记》后来直接找不到了。父亲一直不忍怪他,说放他那么远去深圳,是一辈子最残忍的决定。他走了以后,母亲天天哭,下班回家哭一场,早上上班又哭一场。他是最漂亮的儿子,聪明,高大,乖巧,唱歌很好听。人对美总是生出不忍。他去深圳以后,老家爱慕他的女孩还要追到他家,询问他的去向。他的前女友不少,他最喜欢最后一个,留了他和她的照片,被妻子发现,全部撕碎了。二十岁的他没反抗,嘻嘻笑着,觉得妻子有种晴雯撕扇的狠辣和可爱,有意思。四十岁的他想起这事,却觉得恶心,像他怎么也吃不惯的潮汕牛肉火锅里的胸口捞,肥腻。
地铁开进了新的一站,乌泱泱上来了一群小孩,吵闹极了。他们用着最新的电话手表和家长联系,故意扯高嗓门儿,把手表屏幕贴近脸颊,眼睛滴溜溜地转向人群,企图吸引人群的注意。他有些哑然失笑,看出这是小孩的虚荣心。女儿五年级时的中秋节,提出想买文具店一个二十块的Hello Kitty小灯笼,他拒绝了,后来想了想,还是从钱包里抽了钱给她。女儿很高兴地跑下楼,在楼下冲他招手,她脸上的笑他看得很清晰。家里的房子位置低,当初靠落户积分选户型和朝向,在朝北的高层和朝南的低层之间,他做主,选了后者。从此家里常年阴暗,大白天也要开灯。他常常觉得他们一家三口就是三只螺,在阴暗的房间里,在这座体面的城市的最底层蛰伏着,蜷曲着,爬行着,身后拖出亮亮的、凉凉的痕迹。
他不想去面对血淋淋的现实,而螺壳正是最安全的围墙。他和妻子在螺壳里做爱,螺肉与螺肉交缠,螺足与螺足合二为一,很黏,很痛。没有太阳,没有希望,高潮带来的短暂欢愉是十一块一包的“芙蓉王”香烟里的尼古丁,烟雾缭绕里,妻子化成了一摊液体。他喘着气,抽一支事后烟,好痛快。火光点亮了他干瘦的脸,他的眼袋凸出,额角的老年斑蜿蜒成野蘑菇上的纹路。
他和妻子本打算靠着这家酒店养老,然而很快,它倒闭了。妻子没文化,职高的会计班只读到了高二,连毕业证都没拿到,只拿到了肄业证。高三的时候,酒店来学校招工,妻子本来也不想读书,就跟着几个小姐妹一起去了。现在酒店一倒,她根本找不到工作,就去麦当劳炸薯条。他把简历稍微修整了一下,进了那家假日酒店,第二年做到了大堂经理。隔阂是那个时候产生的。妻子生了女儿,腰身开始变形,爱吃肉,常常一顿能吃掉半只鸡或者一条鱼。他觉得她贪婪的吃相像猪,吞咽饭菜时,喉咙里面不知道为什么会发出“咕”的一声闷响。他突然生出嫌恶。她怎么会这么丑陋?他们再一次躺倒在床上,他却突然觉得索然无味,情欲消失了,烟消云散,没有踪迹。他跨离妻子的身体,像跨离一座高耸的山,妻子愤怒地坐起身,披着头发,两个乳房胀鼓鼓的,在晚风里寂寂摇晃,问他怎么回事。黑暗的房间里,他低头看向自己疲软的下身,半天没有说话。隔壁邻居家传来了钢琴声,好像是卡洛斯·葛代尔的《一步之遥》(《Por Una Cabeza》)。他想起了母亲弹钢琴,母亲的朋友拉提琴的样子,两个女人脱下白大褂,都穿着剪裁得体的旗袍,隔着回忆的桥梁,他与她们遥遥相望。
他们的婚事其实一直遭到父母反对。他们的门户差得太悬殊。妻子是在农村长大的,他是在城市长大的。妻子小时候割猪草,挑大粪,在海南的田间跑来跑去,大脚板底下都是泥。做爱时,总是发出牛马一样有力的吼叫,身体格外敏感,被一波又一波的高潮轻易裹卷,翻着白眼,浑身是汗。在汗的汪洋里,两只螺都失去了自己。他曾觉得她总是流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