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日期:07-25
本报讯(光明新闻记者 熊丹丹)7月24日,光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和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晓东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光明区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议案》,批准了《光明区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会议强调,区政府要强化责任担当,理顺区街权责关系,健全事项清单配套制度,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基层把更多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创实绩上,促进基层更好履职,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会议审议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区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续摸清全区国有资产家底,有效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指出,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精准施策,拿出硬举措、下足真功夫,把资产管得更规范、用得更高效,让每一份资产都成为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
会议审议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光明区2025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批准了光明区2025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此次调整方案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两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调增15亿元,总收支规模由192.87亿元增加至207.8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增7.18亿元,总收支规模由70.46亿元增加至77.64亿元,调整后收支平衡。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区财政部门要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指导,强化预算工作培训力度,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科学、精准、有序。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议题。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育青、高荣望、江涛、陈晓中、刘琨、武肇玲等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兴亮,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区人民法院院长袁银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汉俊,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