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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宝安日报

你问我答

日期: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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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关注       上一篇    下一篇

市民彭女士:我们公司计划在沙井街道新建厂房,想了解一下相关的环评手续,现在应该怎么办理?除了沙井街道,宝安其他街道有实施区域环评吗?如果在没有实施区域环评的片区新建厂房,要怎么办环评手续?

答:沙井街道已实施区域环评,目前对于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手续的办理方式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根据《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简称《重点审批名录》),纳入《重点审批名录》的建设项目,需按要求编制环评文件,进行环评审批;未纳入《重点审批名录》的建设项目,就属于清单类项目,企业无需编制环评文件。但是如果建设项目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那企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就需要在区域环评系统进行清单登记、信息公开;如果建设项目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那企业无需在区域环评系统进行清单登记,只需执行管理清单的相关要求即可。

截至目前,沙井街道暨国际会展城、燕罗、石岩片区实施了区域环评,福永、新桥、航城、新安、松岗、西乡、福海等剩余7个街道的区域环评工作也已经全面铺开。在暂未实施区域环评的片区,还按照现行的环评手续办理流程,企业可自行查阅《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判断建设项目管理类别,办理环评手续,也可以打电话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进行咨询(27880519)。

市民王先生:附近的工地晚上十点多还在施工,我之前投诉他们,得到的答复说是合法的施工时间。十点多还施工,还是合法时间吗?什么情况是被允许夜间施工的?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中午时段是指12:00-14:00,夜间时段是指23:00-次日7:00。在中午和夜间这两个时间段,没有施工许可是禁止施工的,其余时间均为法定施工时间。

因为部分施工工艺必须要连续作业,且施工方已依法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恳请市民朋友给予理解和支持。若噪声影响确实严重,市民仍可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反映,我们会积极协调相关方采取降噪措施。

另外,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核发管理办法(试行)》,当前有两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办理中午、夜间施工许可的:(一)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二)按照正常作业时间开始施工但是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如混凝土浇筑);符合这两种情形的,需在施工前五个工作日向我们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我们会根据其是否符合上述情况、是否制定环境噪声防治方案等方面,严格审批施工许可证明。

此外,因道路交通管制的原因需要在指定时间装卸、运输建筑材料的,或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的,因情况特殊性,是无需申请办理许可的。

市民王先生:我发现有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存在冒黑烟的情况,该如何向你们投诉?

答:当发现有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存在冒黑烟的情况,您可以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或使用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服务号进行环保投诉,提供车牌号、时间、地点及车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在接到投诉后,通过调取车主信息,通知车辆接受尾气检测,若检测超标,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五百元罚款,责令限期维修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若机动车所有者或使用者未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或定期检测不合格,仍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每台机动车处1000元罚款。

市民赵先生:我是开废品收购站的,请问怎么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个证,收了危险废物会怎么样?

答:需要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办理。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了危险废物,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可以对公司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还要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同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条“非法经营罪”。若收危险废物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

VOCs补贴小知识

为了进一步激发企业VOCs源头减排动力,宝安管理局在全市率先制定推出了《深圳市宝安区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减量专项补贴办法(试行)》及配套申报指南、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实施投资更少、效益更高的减排项目。企业最高可获得改造项目投资金额50%的补贴资金,单个企业累计获得的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补贴呢?具体怎么申报?据了解,VOCs源头减量专项补贴对在2021年3月29日后实施完成,且至补贴申报之日已稳定投运满三个月,符合以下三类情形之一:同时实施工艺改进和低VOCs替代、仅实施工艺改进、仅实施低VOCs替代的项目进行补贴。

有改造意愿或者已经完成改造的企业,可以根据《宝安区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减量专项补贴申报指南(试行)》提交入库材料。纳入“储备库”项目完成后,企业可在“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提交线上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宝安管理局将组织帮扶团队对企业进行指导,做好企业资金补贴的事前事中事后帮扶,降低申报难度,提高申报成功率,让企业“早做早拿、多做多拿”,确保满足补贴条件的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获得资金支持。

宝安日报记者 张萍 通讯员 李梦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