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章池
咕噜发现:前面那个撑船汉子竟然是他的舅爷爷。
他最初是自己咕哝着,后来忍不住向大家宣告了他的发现——自然,遭到了他奶奶的笑斥:苕伢子,乱扯野棉花!
是啊,远远望去,那个面色苦黑的岭南汉子,全身上下除了秃顶这一项,和那个逢人开口笑的鄂南汉子有啥关联呢?
我们低估了小孩子的坚持。在顺德陈村镇逢简古村弯弯曲曲的河道里,在这条阳光照耀的木船上,9岁的咕噜一再重申:那就是舅爷爷!他甚至指挥起我们的船:快,我们追上舅爷爷!
船夫,和同船的旅客们都笑了。
米莱一声不吭,她刚才因为晕车撒了娇,这会子累了。但当前面的两条船因在狭窄水面“会船”时产生碰撞,船夫和船娘相互骂仗甚至拿起桨来抡摆时,她一下子爆发,大喊:“你们不要碰舅爷爷的船!”
人声嘈杂,4岁小女孩细细的嗓音当然被淹没。但这突如其来的亲情,甚至让“舅爷爷”感受到了——哪怕忙着劝架,他还是回头微笑了一下。
咕噜大名龙循礼,米莱大名龙则灵,是我的干儿子和干女儿。在江汉平原,认干亲是一件自然的事情——他们的爸爸龙华兵,是我同村的邻居和兄弟一样的好友。华兵大学毕业后,南下发展,在《南方周末》从事采编工作多年后创办文化公司,“声音共和”Livehouse在全国做得风声水起。他是“新广州人”,咕噜和米莱是二代广州人。
那年春节,咕噜跟他爹妈来拜年,我们去广场上放烟花。一路上,五岁的他紧紧搂着我,亲了又亲,“小干干!”他这样叫我。这个他长大后也许会感到羞耻的称谓,当场让我热泪长流。
如今,他和妹妹,在两家人结伴旅游的一个陌生地方,又一厢情愿地认了一个舅爷爷,毫无预兆,猝不及防。
我不知道,这份主动,源于他们血脉中那一份“认亲”的天然渴求,还是他们的爷爷奶奶日复一日用民谣、故事、儿歌和乡音俚语持续启蒙而引发的顿悟?
在湖北,在松滋,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情,以及由血脉衍生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如竹如树,盘根错节,剪不断理还乱。
抬头是亲戚,低头也是亲戚,八乡十里,除了极个别外来户,极难找到不沾亲带故的家族,有的是血亲,有的是姻亲。往往是,侄子在村小学教室里把二爹打哭了,外甥把族谱上的远房小姨娶回家了,一同外出打工的尽是同族同姓,一登记选民全村就有二十个世才、十二个昌亚。
我幼时所居老宅,往西边依次住着令婆婆、传芬妲妲和家早幺幺,东边则是文贞爷爷、文元伯伯和传银老爹——妲妲、幺幺都是对长一辈的女性亲戚的称呼,亲密中带着杂乱。
岳父是许家长子,共有兄弟姊妹5人,其下辈不论是哪一房,都统一称他为爹,二妹为“大爹”(其夫郭姓,为“郭爹”),三弟为“爸爸”(其妻为“小爹”),四妹为“幺幺”(其夫为“唐舅舅”),一律为男性化称谓。
甚至叫母亲为爸爸(我更愿意将之写为“妭妭”),称女性上一辈为“爷爷”,这当然不是效仿慈禧,背景是女性坐堂招夫,执掌家庭。
在这边,“舅舅”才至真亲。结婚前,姨姐就让她小孩叫我“舅舅”,其实是表达一种亲近——你算是母亲这边的兄弟,带有私密性和家族认可,远非随地可叫的“叔叔”能比。未来的姻亲关系被偷换为一种有血缘性的“舅亲”关系。结婚这么多年后,我仍然被张书赫叫着“杨舅舅”而非姨父,我也把他当成外甥而不是姨侄。是这样,妻子那边亲戚众多,我们常常称为“小冉舅舅”“小丁舅舅”“小熊舅舅”的,其实都是姨父。
我们驱船追赶着“舅爷爷”,阳光一会儿照在左边,一会儿照在右边。我们谈起很多人、很多事,总离不开老家。
华兵问,你知道央视2018“最美孝心少年”覃可欣么?当然知道,那是我母校实验中学的学生啊。为挽救患白血病的母亲,10岁的她拼命吃饭锻炼,5个月时间增重18斤,体质顺利“达标”。经过4次每回超过4个小时的复杂手术,她移植了400多毫升造血干细胞给妈妈,捐髓救母的事迹让松滋这个地方更广为人知。孩子是妈心头的肉,也是跪乳的羔,反哺的鸦。孝亲敬老,应该是一代又一代传下来的基因自觉吧。
家乡毕竟太小,太窄,太慢,新鸟们长齐了翅膀,就扑腾腾飞向外面的世界。或考学,或入伍,或打工,经年累月后或满载而归,或铩羽而返,就都老老实实留下来,接续起那些亲情,一片融融;有的做了候鸟,不管如意不如意,逢年过节回乡一次,或张扬喧嚣,或安静低调。
家乡犹如一个挑剔而古板的老人,以固有方式考量着还乡的孩子们。很长时间里,乡人的一个共识是,“认亲”须“放低”,返回乡村的方式必须约等于你当初离开它时的姿势。乡人胡氏,贵为省报记者,上世纪九十年代某日回乡之后,脱下皮鞋卷起裤角就下田干活,而后一溜烟将满满一板车莲藕推到县城叫卖,多么了不起的人!——这是乡间一直流传着的美谈,淳朴是他们最尊崇的品质,谁拥有淳朴谁就是大家的好儿郎。当他赤脚的那一刻,他被家乡热气腾腾的胸襟抱个满怀。
但还乡者若带来一丝趾高气扬,或衣锦还乡的傲慢,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乡人讥诮的口中,有这样一个人,当了八品小官,一日回乡后叉起手来考究风水,百思不解:“我这个屋啊,前面没有望山,后面没有靠山,怎么就出了我这号人物呢?”这句话瞬间构建了他在全村人心中轻狂、油滑、虚张声势的形象,且不可推翻。很难说家乡的“非此即彼”和“非黑即白”二元论没有道理,因为知根知底啊。想象一下,面对乡亲们的搭讪,生瑞叔说“我到前头去了一下”时全村人都知道他是和县长在一起谈工作,而德旺再怎样逢人就说“我到行署去了一趟”,所有人都知道他只是到荆州农贸市场去购种子和农药。
更难堪的,是下面这个被反复播映的场景——
那闯入者停下脚步,疑惑地望着眼前这片庄稼:一望无垠的活色生香——绿油油的叶子,红色的茎梗,开满了粉白色的花。他将行李换到左肩,向田野里撅着屁股除草的庄稼汉发问:“老乡,这绿叶叶红梗梗是啥东西啊?”对方抬眼一瞅,却勃然大怒:“啥东西?老子打死你这个不肖子!”——他运气太差,回乡第一问就问到了亲爹。
气愤不已的老头举起锄头劈头盖脸抡向儿子,可怜的后生闪避、奔逃,惶恐之下脱口而出:“救命!荞麦田里打死人啦!”伏兵四起,埋头劳作的一众赤膊农民齐齐露头,庄稼地里响起一片嘹亮的合唱:“绿叶叶,红梗梗,荞麦田里打死人!”歌声追咬着那个狼奔突的身影,像极了草船借箭后孙刘联军刺耳的奚落:“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忘本——多年后他仍然甩不掉这条羞惭的尾巴。
故事的主人公身份已不可考,或曰离乡数年年少轻狂的大学生,或曰踌躇满志春风得意的小科长。
在叙述者和倾听者共同营造的情节中,后生穿着当然的西装,他由于进入新环境而产生了相对于所熟悉的周遭的优越感,所以竭力必须表现出自己是一个外来者,而非这块土气的土地上结出的果子——对熟知的东西表示陌生以凸显自己的高贵,但可惜,败在老父不讲理的锄头下。
那么,有没有另一种可能?一个离家数年的人,被新知识新图景刷新甚至“格式化”的人,他激动地看到了荞麦。如何称呼这种作物?在“近乡情更怯”的慌乱中他重新调集记忆储备,却一时供应不上,“见荞不是荞”“心中有荞,口中说不出荞”。他一时的窘迫被定格了,故事在一遍遍的演绎中变形了,被误读是他无可奈何的命运,他狼狈逃窜的背后,是一代乡村不依不饶的骂声。
我对华兵说,可能我也是那个“忘本”的人。当年我离开新江口到荆州城念大学,两个月后回来大吃一惊,怎么美丽静好的县城这样破旧不堪!——这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