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多元化住房需求 构筑高品质宜居家园
日期:06-12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率队做客本报“市民热线”。
宝安日报讯(记者 张萍/文 李秉蓉/图)周三上午,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达率队做客本报市民热线,就市民普遍关心的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住建领域热点问题接受来电咨询,回应市民关切。
“我们小区的业主大会是否可以自行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市民胡小姐打来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决定自行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的,应当在区住房和建设部门指导下制定自行管理方案。电梯、消防、人民防空、技术安全防范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市民刘先生来电咨询小区停车位规划问题。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实际情况中,因各小区车位供求紧张程度不一样,业主大会可自行决定车位的分配和使用规则。
“最近深圳公租房可以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轮候家庭配租了,这个标准怎么认定?要怎么申请?”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财产限额标准。据了解,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实施动态调整。目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还有不少市民关注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及申请渠道。区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宝安区将深入实施“四个一批”住房发展战略,建设一批高品质商品住房,建设筹集一大批公共住房,建设及改造一大批产业配套宿舍,改造提升一大批城中村住房,着重建设打造政策好、地段好、配套好、品质好、服务好的“五好”型保障性住房,推动住房保障扩量、增效、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