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抢红包”是一种最近出现的新型犯罪手段,部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以“抢红包有提成”为诱饵吸引学生、自由职业者等“工具人”加入“抢红包”群聊,并要求“工具人”抢红包后转账至指定账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通过这种多次、多层级的转账操作,将诈骗所得钱款进行拆分,模糊钱款去向,企图干扰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那些参与其中、积极“抢红包”的“工具人”则有可能涉嫌犯罪。
问:我因拍摄违法车辆被违停车主拍摄人像照片,这种涉不涉及侵害了我的肖像权?我应该如何保护肖像权?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如发现对方有侵犯肖像权的现象,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并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问:最近有朋友想找我借钱,我想问一下现在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一般还需注意什么问题?
答:根据《民法典》第680条的规定,我国是明确“禁止高利放贷”的。举例来说,现在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根据2025年4月21日公布的一年期LPR3.1%来计算的,也就是4月21日到5月公布最新的LPR前签订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的年利率上限为3.1%的四倍12.4%。而且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与利息合并计算,总计都不能超过4倍一年期LPR的法定上限,超出部分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其次,民间借贷还需要注意“砍头息是绝对禁止的”,还需要提醒的是要保存好借款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合同、借款和催款的聊天记录等,证明实际借款和利息支付情况。遇到纠纷时,可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问: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5.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
6.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7.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宝安日报记者 何柳 通讯员 谢雪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