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4-14
(2025年4月11日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于宝明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等工作,为推动宝安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按照区七届四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广泛凝聚向新之力,全面汇聚向新之势,奋力开创宝安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宝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