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光明新闻记者 熊丹丹)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公明所(简称“公明市监所”)召开公明街道零售药店特殊食品经营规范培训会,加大特殊食品监管力度,切实守牢特殊食品安全底线,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31家零售药店负责人参会。
会议提醒各经营主体,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准入管理,要求各经营主体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进货查验,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合法合规;严格专区销售,划定特殊食品专属陈列区域,设置醒目标识牌,实现与普通食品、药品隔离销售;严格消费提示,在保健食品销售区显著位置设置“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严格标签管理,产品标签说明书须与注册备案内容完全一致,严禁虚假宣传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