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耿焱代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2025年4月7日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耿焱代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