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久祥辞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本决定报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25年4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久祥辞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本决定报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