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健,现任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检察员、二级检察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控实战演练“标兵型人才”、平安深圳建设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讨会一等奖、宝安检察院“优秀公诉人”“凤凰杯”团体辩论赛团体第一名和个人“最佳辩手”“宝检之星”“季度之星”“业务之星”等荣誉称号。
刘健从事刑事检察工作8年,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注重依法打击犯罪,彰显司法威严,又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展现司法温度。他曾先后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包括光明滑坡事故玩忽职守案、白某某等15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取得较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其中,1宗案件被省检察院《广东检察调研》专题刊发供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学习借鉴、1宗案件获评深圳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例、1篇法律文书获评宝安区检察院优秀法律文书。
此外,在刘健从事案件管理工作的两年里,他负责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与业务数据监管等工作,先后撰写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80份;推动构建“三位一体”业务数据监管机制,业务数据准确率稳定保持在99.5%以上;统筹推进办案期限监管工作,助推一审公诉案件审结率提升至8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