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3-04
(2025年3月3日深圳市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汉俊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强化法律监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履职为光明高标准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加快打造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更具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的核心承载区提供坚实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