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深圳市光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日期:02-28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委员产生、履职评估和退出制度》(深光统发〔2019〕19号)等有关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深圳市光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一、麦雄光同志不再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深圳市光明区委员会秘书长、委员职务。
二、同意增补黄伟平、李明瀚、麦逸朗等3人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深圳市光明区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深圳市光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