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依法表决通过:
任命:
李璐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陈锐钊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速裁庭)副庭长;
陈波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贺琼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黄丹媛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欧阳志敏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黄少辉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张永兵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李冬萍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莉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福海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茜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艳艳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燕罗人民法庭副庭长;
欧阳秀良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燕罗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思懿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露璐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璠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金圣春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冬萍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速裁庭)副庭长职务;
黄丹媛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璐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方雪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贺琼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永兵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欧阳志敏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福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锐钊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庄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燕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波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燕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