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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深圳侨报

事关成人教育!龙岗紧急提醒

日期: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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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关注       上一篇    下一篇

龙岗融媒记者陈英东通讯员李宇晴随着职场竞争日益激烈,成人学历提升、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持续增长。然而,龙岗区消委会受理的投诉显示,部分成人教育机构利用消费者的焦虑心理,通过“包过承诺”“饥饿营销”“诱导贷款”等手段设置消费陷阱,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帮助广大消费者避开“学历提升”路上的套路,龙岗区消委会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典型案例

案例一:承诺“包过”却限制院校选择,退费无门2025年9月28日,龙岗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某成人教育机构宣称“成人高考包过”。消费者报名后发现,报考院校被强制指定,无法遵循本人意愿,且机构未提前告知每年还需支付三四千元学费。消费者要求退款时,对接人员先是推诿拒绝,随后彻底失联。

案例二:以“助学”为名诱导贷款,实则暗签贷款合同2025年12月11日,汪先生投诉称,其于2025年8月2日报读某成人教育机构3980元的学历提升课程。机构以“国家助学”改革政策最后一批”为噱头,诱导其报名,并称学费可分期支付。沟通中未明确说明是贷款,仅指导其绑定银行卡、填写信息。汪先生支付398元首期款后,收到贷款公司短信方知被办理分期贷款。其要求退款,机构以超过七天为由拒绝。

案例三:夸大宣传“一对一”服务,交费后仅开通账号2026年1月6日,代女士投诉称,其购买专本连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机构老师宣称:学历真实有效、学信网可查;采用直播加回放授课;改革后将限制户籍,需尽快报名;课程简单易考,班主任一对一指导。代女士报名后发现,经营者仅开通一个账号课程供其自行观看,未提供承诺的任何其他服务,教学质量不佳,与实际宣传严重不符。其未参加任何考试即要求全额退款,商家予以拒绝。

案例四:报名当晚申请退款,机构仍擅自锁定名额

2026年3月1日,苏先生投诉称,其于2026年2月26日16:49向某成人教育公司缴纳学费,当日18:36即通过微信明确要求取消合同。机构虽口头表示“帮其申请”,却在消费者明确提出退款解除合同后,仍擅自为其完成报名操作,并拒绝退款。

案例五:承诺报名却屡次拖延,最终擅自变更院校

2026年3月2日,魏先生投诉称,其于2024年9月与某成人教育机构达成成人高考报名协议,机构

承诺报完名后线上上课即可。魏先生多次询问,机构均虚构已报名成功的事实。直至查学籍时魏先生

才发现未报名,机构解释称“没报上,只能明年再报”。次年9月,魏先生再次联系,机构反复拖延,最终称只能报考其指定的广东某院校,无法报考原合同约定的学校。魏先生要求退款,机构经营者仍要扣除20%成本费用。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至第十一条,消费者享有知悉真实情况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及依法获得赔偿权。上述案例中,经营者存在以下涉嫌违法情形: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强制交易,侵犯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隐瞒关键信息,诱导贷款;格式条款无效;侵犯预付式消费“七日无理由退款”权利。

消费提示

1 报名前做足“四门功课”为帮助消费者避开成人教育消费陷阱,龙岗区消委会提醒您:圆要看资质,看清“办学底色”。报名前,务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和相关监管部门等平台查询机构经营资质、行政处罚记录。同时,主动向意向报考院校咨询核实,确认该机构是否为官方合作单位。切勿轻信“与高校老师合作”“高校授权”等口头承诺。圃要看投诉,看清“信用底牌”。通过“全国消协

智慧315”平台或“315消费通”小程序,查询目标机构是否存在大量类似投诉案例。如投诉量较大或投

诉问题高度雷同(如“包过不兑现”“退费难”“诱导贷款”),建议果断审慎选择。

固要看合同,看清“承诺底线”。对销售人员作出的“包过”最后几天报名”无息助学贷”学信网

可查”等承诺,务必要求落实为书面合同或聊天文字记录,并保留好宣传页面、付款凭证、贷款合同等证

据。所有费用名目、服务内容、退费规则均应在合同中逐条明确。关键承诺建议全程录音。

削要看自身,看清“学习实际”。成人教育需投入时间和精力。报名前,应客观评估自身学习基础、

工作时间及备考精力,避免因“一时冲动”缴费,后期因无法坚持而产生退费纠纷。建议选择按学期或按

阶段付费,避免一次性大额预付。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拒绝

退款等侵权行为,应立即采取以下行动:●立即交涉止损。第一时间与经营者明确提出

解除合同、取消贷款、退还费用等诉求。若涉及贷款,务必立即联系贷款平台申请终止贷款协议,避免

征信受损。考投诉举报维权。协商不成的,可通过“315消

费通”小程序或“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消委会投诉,也可直接向经营者所在地行政监管部门举

报。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瘳司法诉讼追责。涉及金额较大或情节恶劣

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欺诈行为“退一赔三”)等规定,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追究经营者法律责任。龙岗区消委会郑重敦促各成人教育机构:诚信

是办学之本。切勿为短期利益,用“包过”紧迫感”收割学员,用“助学贷”套牢消费者。唯有规范经营、兑现承诺,才能赢得长远发展。